科学铸就健康
当前位置: 首页 > > 临床试验 > > 肿瘤临床试验 > > 肿瘤临床试验 > 内容页

石药集团巨石生物SYS6002临床试验,评价SYS6002联合SG001治疗晚期尿路上皮癌及其他晚期实体瘤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I/II期临床试验

  石药集团巨石生物SYS6002临床试验,评价SYS6002联合SG001治疗晚期尿路上皮癌及其他晚期实体瘤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I/II期临床试验

  SYS6002临床试验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评价SYS6002联合SG001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确定SYS6002联合SG001的II期临床研究推荐剂量(RP2D);

  3、初步评价SYS6002联合SG001治疗晚期尿路上皮癌的疗效。

  次要目的

  评价SYS6002联合SG001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其它 其他说明:I/II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受试者信息

  年龄: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无

  出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1、年龄≥ 18岁,性别不限。

  2、病理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患者;其中尿路上皮癌入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且未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的。

  3、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至少有一个CT或MRI确认的可测量病灶。

  4、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1。

  5、预计生存期≥ 3个月。

  6、主要器官功能在治疗前7天内,符合下列标准:

    ●血常规(在研究药物给药前2周内未接受过成分输血、G-CSF、TPO、白介素-11和EPO: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Hb)≥90g/L或≥5.6 mmol/L;

    ●肾功能:血清肌酐清除率≥ 50 mL/min,基于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肝功能:总胆红素≤1.5×ULN,Gilbert综合症者可放宽≤3×ULN,ALT和AST≤2.5×ULN,若存在肝转移,≤ 5×ULN;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 ≤1.5×ULN,国际标准化比率≤ 1.5×ULN。

  7、育龄期女性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为阴性,患者及其配偶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此期间女性为非哺乳期且男性避免捐精。

  排除标准

  1、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软脑膜转移。

  2、可能妨碍患者参加研究的任何严重和/或未经控制的并存疾病:

    (1)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6个月内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1)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

      2)有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血管成形术、冠状动脉架桥外科病史;

      3)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III级及以上心力衰竭;筛选期检查显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 < 50%。

    (2)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

       1)HbA1C ≥ 8%;

      2)有活动性角膜炎和角膜溃疡者;

      3)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存在≥2级神经病变;

      4)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存在重度感染,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存在需使用系统抗生素的活动性感染;

      5)活动性HBV或HCV感染;

      6)有免疫缺陷病史、异体干细胞、器官移植史;

      7)对单克隆抗体制剂有严重过敏反应史和无法控制的过敏性哮喘史;

      8)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或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

      9)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5年内患有其他任何恶性肿瘤,除外已手术根治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等;

      10)既往具有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间质性肺疾病(ILD)/非感染性肺炎病史;目前患有 ILD/非感染性肺炎;或在筛选时影像学检查无法排除 ILD/非感染性肺炎者;

      11)需要系统性使用高剂量类固醇(>10mg/天的泼尼松或等效药)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者。

  3、既往治疗:

    (1)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

    (2)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接受过口服氟尿嘧啶类、小分子靶向药物和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接受姑息性放疗或局部治疗;

    (3)在研究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

  4、根据NCI-CTCAE v5.0,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未恢复至 1级(脱发除外;根据研究者的判断,经与申办者协商后,部分可耐受的慢性2级毒性可除外)。

  5、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系统使用能够导致QT间期延长的药物;使用试验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CYP3A4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或 P-gp抑制剂或诱导剂。

  6、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任何活疫苗。

  7、已知对SYS6002和/或SG001产品的任何组分过敏,或对人源化单克隆抗体产品过敏。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