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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记黄埔赛沃替尼临床试验招募,赛沃替尼(沃利替尼)治疗MET基因扩增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和胃食管连接部腺癌疗效、安全性和耐受性的II期临床试验

  和记黄埔赛沃替尼临床试验招募,赛沃替尼(沃利替尼)治疗MET基因扩增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和胃食管连接部腺癌疗效、安全性和耐受性的II期临床试验

  赛沃替尼临床试验(胃癌和胃食管连接部腺癌)

  试验目的

  1、评价赛沃替尼治疗MET基因扩增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及胃食管连接部腺癌患者的临床疗效;

  2、评价赛沃替尼治疗MET基因扩增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及胃食管连接部腺癌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3、评价赛沃替尼连续给药在MET基因扩增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及胃食管连接部腺癌患者中的稳态药代动力学(PK)特征;

  4、探索赛沃替尼对患者MET及其他生物标志物的影响;

  5、评价赛沃替尼对患者生活质量评分的影响;

  6、评价签署预筛选或筛选知情但未接受赛沃替尼治疗的MET基因扩增患者的生存期。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I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受试者信息

  年龄: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无

  出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1、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并能够遵从研究流程。

  2、年龄≥18岁。

  3、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或胃食道连接部腺癌。

  4、MET基因扩增。

  5、针对探索性研究阶段:既往至少一线系统性抗肿瘤药物治疗后疾病进展; 针对关键研究阶段(注册研究):既往至少二线标准治疗后失败。

  6、队列1和队列3(探索性和关键研究阶段):至少有一个根据RECIST 1.1标准的可测量的胃部以外的病灶;局限于胃或胃食管连接部的局部肿块归类为不可测量病灶;队列2:没有根据RECIST 1.1标准的可测量的胃部以外的病灶,但有可评估病灶。

  7、ECOG体力状况评分0~2分。

  8、经研究者判断,预期生存超过12周。

  9、具有足够的骨髓、肝肾器官功能。

  10、无凝血功能异常。

  11、能口服和吞咽药物。

  12、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筛选期至研究药物停用4周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性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患者在研究期间和研究药物停用6个月之内,性交时须使用避孕套。

  排除标准

  1、现在罹患其它恶性肿瘤,或过去5年内患其它浸润性恶性肿瘤。患有I期恶性肿瘤经过根治至少3年,研究者认为复发可能性小的除外。患有经根治过的原位癌(非浸润性)及除恶性黑素瘤以外的皮肤癌患者可以入选。

  2、研究治疗开始前3周内进行过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激素治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或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或者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3、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广泛放射治疗(包括放射性核素治疗如锶-89)或研究治疗开始前1周内接受过姑息性局部放疗或上述放疗不良反应未恢复。

  4、首次用药前60天内接受近距离放射疗法(放射粒子植入)。

  5、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或研究治疗开始前1周内接受过小手术(静脉置管术、穿刺引流等除外)。

  6、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贯叶连翘为3周)服用过CYP3A4的强诱导剂,或CYP1A2的强抑制剂。

  7、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到0或者1级水平(脱发和奥沙利铂引起的外周神经毒性除外)。

  8、具有临床意义的感染性疾病。

  9、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有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中风或短暂性缺血性发作、或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2级以上(含2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任何重要的心律失常;平均静息校正QT间期延长(女性>470msec,男性>450msec)。

  10、药物不能控制的高血压(即药物治疗后血压≥150/95 mmHg)。

  11、研究治疗开始前存在脑膜转移,脊髓压迫,或活动性脑转移;但无症状(如无神经功能障碍,癫痫或其它典型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症状和体征)且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激素或抗癫痫治疗的脑转移患者可入选;接受脑部放疗患者,有影像学证据显示脑转移病灶距首次影像学诊断脑转移无进展至少4周的可入选。

  12、已知存在癌性血栓或深静脉血栓,但低分子肝素(LMWH)或类似功效药物治疗稳定<2周者可入组。

  13、活动性胃肠道疾病或其它情况显著影响口服研究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如活动性溃疡、难治性恶心、呕吐、2级或以上腹泻和吸收不良综合征)。

  14、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5、研究治疗开始前3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且服用过研究药物。

  16、已知对赛沃替尼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17、曾经接受过或正在接受任何针对MET的治疗(例如,但不限于克唑替尼、tepotinib、capmatinib)。

  18、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异常,体格检查异常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根据研究者判断,有理由怀疑患者具有不适合使用研究药物的某种疾病或状态,或者将会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者使患者处于高风险的情况。

  19、任何病因及临床分期的肝硬化病史;或有其他严重肝病或慢性疾病伴严重肝脏受累。

  20、合并3级腹水(大量或严重腹水,显著的腹部膨隆,有液波震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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